-
回遷安置房可以進行市場交易(是否可以產權轉讓)嗎?
在更新改造過程中,村集體可通過表決將土地轉為國有,政府會以“劃撥”(無償)的方式將已轉為國有性質的復建用地供應給村,復建的村民住宅即為國有,通過補繳土地出讓金后,可以進行市場交易。
安置地塊土地需由村集體自主決定(需內部表決通過)是否申請轉變為國有用地,轉變為國有用地后安置地塊一般來說是可以上市交易的,但需區分國有地塊的兩種形式,一式出讓方式,可直接交易,另一種是劃撥方式,需取得政府同意并補繳相應土地出讓金后可交易。
廣州一般鼓勵通過舊改方式將集體用地轉為國有用地,但也需要遵從村集體的意愿,安置房也可以保留集體用地性質,在這種情況下,安置房一般不能上市銷售。
-
戶型大于/小于拆遷面積的部分如何處理?
需要結合對應項目實施方案進行處理。
-
村民的臨時安置補償從什么時候開始計算?
按補償安置協議上的執行時間計算。
-
項目推進到什么階段才會進行房屋拆除?項目實施方案審批確定后,區政府組織村集體簽訂補償安置協議。對于住宅房屋可分期簽訂補償安置協議,每一期應當達到 80%以上權屬人簽約后方可啟動房屋拆除工作。
-
是要等改造范圍內全部建筑拆除后才能開始建回遷安置房嗎?
不是的。簽約率達到80%即可進行部分拆除工作,優先建設回遷安置房。
-
房屋權利人過世/無法到場如何進行簽約?涉及被搬遷人去世的,按法定繼承手續辦理完成后,以最終繼承人作為被搬遷人簽約。無法到場的權利人可辦理經公證的授權委托書,由受托人辦理相關手續。
-
誰來簽訂安置補償協議?
簽訂安置補償協議的被拆遷人必須是房屋權屬人,如該房屋屬夫妻共有或多人共有,必須共同到場簽約,并帶備各權利人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聯社要求的其他資料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