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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廣州市城市更新三年行動計劃?(石溪村已納入)中共廣州市委十一屆十一次全會于2020年8月底審議的《中共廣州市委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城市更新工作推進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以及《廣州市深化城市更新工作推進高質量發展的工作方案》中,提到未來十年城市更新各階段性目標,制定了城市更新三年行動計劃:三年內,廣州要推進83條城中村、285個舊街區、176個舊廠房、213個村級工業園、95個專業市場、3個物流園改造項目,整治1.24億平方米違法建設。此舉說明市政府要在“三舊”改造提質增效上狠下功夫,進一步盤活低效存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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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房子有些部位測,有些部位不測,按照什么樣的標準測?標準依據為:《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深入推進“三舊”改造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廣州市城市更新基礎數據調查和管理辦法》(穗更新規字〔2016〕3號)、《廣州市城市更新基礎數據標準與調查工作指引(試行版)》(穗更新函〔2017〕793號)、《海珠區城市更新改造項基礎數據調查及核查工作指引》、《房產測量規范第1單元房產測量規定》(GB/T 17986.1-2000)、《房屋面積測算規范》(DB4401/T 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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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什么樣的形式選取合作企業?【《廣州市舊村莊更新實施辦法》2020年修訂稿】
以招商方式確定合作企業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通過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或所在區“三資”交易平臺公開選擇合作企業參與改造。村集體經濟組織制定引入合作企業的招商文件,按程序征求街(鎮)、區城市更新部門、區政府的意見后,委托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或所在區“三資”交易平臺公開招商確定合作企業。在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或所在區三資交易平臺發布的招商公告信息,應當同步在改造項目所在地的區、鎮(街道)、村(聯社)農村集體資產交易服務機構發布。
通過融資地塊公開出讓引入合作企業的,參考土地公開出讓的相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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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遷房辦國有證要不要交土地出讓金?村集體經濟組織或個人依法將集體建設用地轉為國有建設用地的,發生出售、交換、贈與(不含繼承)或自行申請補辦土地出讓時,按申請時點相應土地用途市場評估地價的20%或房屋市場評估價的5%計收土地出讓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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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復建總量如何核定?【《廣州市舊村莊更新實施辦法》】住宅復建總量按“棟”或者“戶”兩種方式進行核定。以“棟”方式核定的,住宅復建總量按照每棟村民住宅280平方米乘以改造范圍內合法的村民住宅總棟數或以合法村民住宅建筑基底總面積的3.5倍,并以不超過總量10%的比例上浮后核定;以“戶”方式核定的,住宅復建總量按照每戶280平方米乘以改造范圍內的總戶數進行核定,“戶”的核定標準按照本市村莊規劃建設管理的相關規定執行。住宅復建安置總量不含住宅公建配套建筑面積。本款所稱“合法”指有房屋產權證、村鎮建房許可證、宅基地證、2007年6月30日前的有關批準使用房屋宅基地的證明或區政府實施村民建房登記管理的證明、確認屬于一戶一宅的建設證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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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村改造過程中怎樣才能保障村民的利益?一般舊改安置房的建設由合作單位代為建設(自行改造除外),合作單位發包給施工方建成,施工過程中的監管尤為重要,關于資金使用方面,由合作企業繳存復建安置資金,按工程建設進度申請撥付;關于工程質量方面,可以由村集體成立一個質量監督小組,小組成員可包括村民以及村集體委托的專業第三方代表組成,監督合作企業按照預算要求、施工要求進行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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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遷安置房的使用年限?若轉為國有,則回遷安置房(住宅)用地為居住用地,使用年限為70年,我國住宅土地使用權是自動續期的。